新聞業與數位平臺分潤協商取得進展,Google提出具體方案

在數位廣告市場壟斷的議題下,我國的新聞業與Google、Meta進行了首輪協商,外界關注接下來的發展。數位部政務次長在專訪中透露,雙方未來仍將保持對話的機會,並表示Google已經提出了具體方案,不過詳細內容因涉及商業機密尚不能公開,期待Google能盡快向外界說明。

在各方呼籲政府介入的壓力下,新聞業與跨境數位平臺之間的議價取得了一些進展。數位部在去年12月舉行了首輪協商會議,邀請了新聞媒體公會和數位平臺Google、Meta進行對談。

在世界各國政府紛紛介入的情況下,Google和Meta在國外已經向媒體支付費用,不同國家也發展出不同的模式。目前走在前面的是澳洲的「媒體議價法」,而歐盟則引入了「著作鄰接權」的概念,紐西蘭也宣佈希望效仿澳洲的議價法模式。加拿大和美國則更傾向於在確定議定框架後,讓雙方進行談判。

在歐盟訂立「著作鄰接權」指令之後,各國根據本國法律的不同,落實的方式也有所不同。例如在法國成功推動了數位平臺向媒體支付費用;然而,在捷克,Google的反應卻非常激烈,甚至決定關閉新聞預覽功能。這涉及到市場規模以及各方和政府在其中的角色。

數位部政務次長李懷仁表示,因此數位部優先選擇透過對話方式處理,強調在立法之前,有很多事情可以透過對話達成共識。他提到,Google在首輪協商中已經提出了「具體方案」,但由於涉及商業機密,無法進一步透露。目前雙方已經在溝通中,希望Google能夠盡快向外界清楚說明。

在首輪協商中,媒體公會希望政府立法的意見不盡相同。例如平面媒體呼籲採用澳洲的議價法模式,而電視媒體則提出對數位平臺徵收「數位稅」。李懷仁認為兩者都有其優勢,但他也坦言,對於數位稅在台灣的實施,目前仍存在許多不同意見,需要社會達成共識。

至於澳洲的議價法模式,其中一個重要支持因素是媒體公會。也就是說,政府在這個議題中可以扮演協助的角色,但有些主張並非政府能夠提出,「因此,新聞業需要整理出共識,並提出他們所需要的協助。」

外界普遍認為,在首輪協商中,Meta相對被動,但政府支持「新聞有價值」的觀點。若數位平臺使用新聞內容,就應該接受報酬的概念。數位部將繼續與每個數位平臺進行溝通。